词条 | 居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居丧居丧古时父母死后,在家守丧,不治外事。后世谓之守孝。《礼记·杂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哀,三年忧。”居丧习俗大约起源于氏族社会,至周代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制度,对服饰、举止、语言、饮食、居处、守丧时间等都有规定,且有等级差别,如“终丧不御於内”、“非丧事不言”、“斩衰三年”、“恶笄以终丧”等等,大都记载于《三礼》之中。后代沿续,有些规定还写进法律。例如《唐律》规定,居父母丧,若身自嫁娶或去孝服以游乐,均为“不孝”,属十罪恶之一;居丧中“生子,徒一年。”又称居忧。取孝子思念死者之意。《书·太甲上》:“王徂桐宫,居忧。”孔颖达疏: “谓服治丧礼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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