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川陕革命根据地财政厅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川陕革命根据地财政厅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川陕革命根据地财政管理机构。1933年2月,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后设置负责苏区财政工作的管理机构财政厅,其组成及相应的职能为: 工农银行,负责苏维埃货币发行,统一币制,对工农低利和无息借贷,帮助合作社发展; 会计处,制定预算决算; 税务总局,负责征收统一累进税。实行三级管理,各县苏维埃设置县财政委员会,各区苏维埃设经济委员。在各级财政工作的逐步开展下,推动了川陕苏区财政政策的实施,保障了革命战争和苏区建设的基本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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