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巢湖水源保护条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巢湖水源保护条例1987年8月29日安徽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88年1月1日起施行。共5章24条。该条例规定,巢湖水源保护的方针是:加强领导,依靠群众,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除害兴利,造福人民。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巢湖水源,并有权对污染巢湖水源的行为监督和检举。同时,对巢湖水源保护的范围、防止水源污染的措施、水源保护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奖励与惩罚等作了规定。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