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信用社
陕西省第一个农村信用社——长安县王莽乡稻地江村信用社于1951年12月2日正式成立。建社初期,信用社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社员的入股股金和银行支持资金。随着经营的发展, 信用社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变为各项农村集体存款和村民储蓄, 同时, 股金和公共积累的增加也占一定的份额。
1980年, 全省农村信用社资金总额8.4亿元, 其中股金1 174万元, 各项存款6.8亿元。党的改革开放的富民政策, 使农村经济得到了空前发展, 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腾飞中发挥了令人瞩目的作用,同时也使自身的经济实力不断发展壮大。1995年底,全省信用社资金总额达到246亿元, 其中各项存款猛增到170.7亿元, 股金也上升到7.8亿多元, 分别比1980年增长29.4倍、24倍和65.5倍。1996年底, 全省各项存款余额又增加到205亿元, 存款总额在全国行业中占第15位, 在全省金融系统位居第三。
与此同时, 全省涌现出了存款余额超百万元的基层信用站590个, 过亿元的信用社12个; 超10亿元的县联社2个; 4个地(市) 的各项存款超过了20亿元。农村信用社雄厚的资金实力,成为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坚强后盾, 仅“八五”期间, 全省信用社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69.65亿元, 到1996年末, 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47亿元, 其中农业贷款余额58.6亿元, 乡镇企业贷款余额51.3亿元, 均居全省金融机构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