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年资奖励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年资奖励公务员任职政府部门一定时间后获奖励增加的服务年资。在1986年以前,文职人员每工作满10年,服务年资以12年计算;军职及军事化人员如警务人员,每工作满10年其服务年资以14年计算。该制度已于1986年1月1日废止。原则上,任何公务员不能再享有获得年资奖励的权利。但也有例外:1989年10月26日仍任职的保安部队军事化人员、司法警察司刑事侦查人员及狱警,仍然可以享有获得年资奖励的权利,只是其奖励降为20%,即每工作满10年,其服务年资以12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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