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3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在南宁召开。代表589人,其中壮族209人。占35.48%。会议听取韦国清主席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选举韦国清(壮族)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贺希明、李任仁、覃应机(壮族)、莫乃群、卢绍武(壮族)、傅雨田、李殷丹为副主席,韦纯束(壮族)等41人为人民委员会委员。选出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各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第 二次会议于1964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在南宁召开。会议听取覃应机副主席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增选钟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选出王大中等87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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