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廷尉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廷尉官名。秦汉时置。法官。掌判刑案。《汉书·百官公卿表》: “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 (公元前144年) 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 (公元前137年) 复为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 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寿二年 (公元前1年) 复为大理。王莽改曰作士。” 廷尉官名。始置于秦,职掌天下刑狱。西汉景帝中六年 (前144) 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 (前137) 恢复旧称,置廷尉1人,秩中二千石,其属官有廷尉正和左、右监各1人,秩皆千石。宣帝鉴于廷尉派往地方鞫狱的廷尉史任重而禄薄,于地节三年(前67)增设秩为六百石的廷尉平4人,以加强对地方司法机构的控制。东汉时省去右监,4廷尉平省为左平1人。廷尉人选常从律学世家出身者中择用。如顺帝时吴雄,三世廷尉;郭躬一家,以传习小杜律著称,数世之中,任廷尉者达7人之多。东汉时权归尚书台,因之廷尉治狱有时也须听命于尚书。遇有重大疑案,廷尉亦与尚书共同审理。自北齐至明清皆称大理寺卿。 廷尉官名。秦始置,汉沿置。为九卿之一,掌刑狱。汉景帝曾改称大理,武帝复旧称。东汉后或称大理、廷尉卿。北齐至明清均称大理寺卿。 廷尉官名。秦始置,为中央最高司法官,属于九卿之 一,掌刑狱。汉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称廷尉。东汉以后或称廷尉,大理和廷尉卿。北齐至明清均称大理寺卿。一说秦时中央专管司法行政的机构亦称廷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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