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从三个方面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一是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保护管理机构,省地县三级分别设立了资源林政管理、林业公安、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自然保护机构,全省到1992年底共有78个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417名,有林业公安处、科、股31个,工作人员140名以及自然保护站、森防站、林政管理处科股等。二是加强基层资源保护力量,到1992年底,建立林业公安派出所153个,干警742名;省批木竹检查站102个,工作人员800余名;林业工作站1095个,工作人员4006名。三是群众性护林队伍不断扩大,主要是在山区和林区建立护林员队伍。全省以林为主的20个山区县如金寨、祁门、休宁、泾县、宁国、广德、绩溪等县先后成立了护林大队,区乡有支队、小队。以上三方面的队伍形成了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和网络,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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