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异体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异体字yitizi指汉字中音义皆同而字形不同的字,即一个字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写法,过去也称之为“或体”或“重文”。它的特点是只有字形不同,而读音完全相同,意义完全相等,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替代。 异体字Yitizi汉语文字学术语,指形体不同,但音同义同、记录着同一个词的几个字。古代也称之为“或体”、“重文”等。如𫍎与礼、迹与跡等。因为它们记录同一个词, 所以一组异体字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相互替换使用。异体字之间的形体差异存在以下几种情况:❶造字方法不同。如泪与涙,一为会意,一为形声;伞与繖,一为象形,一为形声。 异体字也叫“重文” “或体” 或 “俗体”,是指跟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异体字繁多是表意汉字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产生异体字的原因主要有:(1)造字方法不同,如“埜” 为会意字,“野” 为形声字。(2)变换形声字的形符,如 “覩”与“睹”。(3)变换形声字的声符,如 “猨”与 “猿”。(4)变换偏旁的组合部位,如 “峯” 与 “峰”。异体字是汉字系统的累赘,为保证 一字 一形,必须废除异体字。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废除了1055个异体字。这些被废除的异体字成为不规范的汉字,但有些古籍在重印时仍要按原书排版或影印,因此掌握必要的异体字,对阅读古书是有帮助的。 异体字读音和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互相代替、只是形体结构有所不同的字。如“淚”和“泪”,“詠”和“咏”。异体字的存在给学习增加了困难。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曾于1955年12月公布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 异体字指跟通常写法有同音同义关系而写法不同的字;有时特指跟规定的正体字(即选用字)有同音同义关系而写法不同的字,即被淘汰的异体字。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该表收异体字810组,淘汰异体字1055个。《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发布后,又作了3次调整。1956年3月23日,文化部和文改会联合发出补充通知,将阪、挫二字恢复为规范汉字;根据1986年10月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的说明,确认已被淘汰的11字为规范字;根据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关于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的联合通知》,确认已被淘汰的15字为规范字。这样,被淘汰的异体字减少为102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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