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国强挪用公款案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张国强挪用公款案zhɑnɡɡuoqiɑnɡ nuoyonɡɡonɡkuɑn’ɑn1999年1月14日,彩虹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国强在未经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同意的情况下,指使公司财务部将500万元公款转入陕西省改革开放基金会账内。尔后,张将500万元转入私人所办公司账户,其中将40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100万元作为私有公司股资从事营利性活动。2001年1月5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国强挪用公款罪有期徒刑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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