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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张子正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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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张子正蒙注

清代阐释和发挥张载思想的著作。明清之际王夫之著。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湖南衡阳人。晚年居衡阳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曾是举人。博学多闻。明末张献忠农民起义军过湘时邀他参加,他自伤面容肢体,拒不参加。明亡后曾在衡阳举兵阻击清军,败后退到广东肇庆投南明永桂政权,任行人司行人。因不满南明的腐败,上书要求改革,受到当权者迫害,后隐居深山,著书立说四十余年。著作有一百多种。《正蒙》是北宋思想家张载的主要哲学著作,此书旨在阐发易理,论证“太虚即气则无无”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物两体”,“动非自外”的辩证法思想。王夫之晚年,非常推崇张载的思想。他通过注解《正蒙》,进一步发展了张载的哲学思想,并对佛、道和宋明理学作了批判。
《张子正蒙注》一书继承和发展了张载的气一元论。对“气”范畴作了更明确的哲学规定,完善了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学说。指出“虚空皆气”,并用“絪緼”来形容气之本体。认为宇宙间除了“弥沦无涯”,“通一无二”的物质性的气以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范围也。”世界统一于气,“虚涵气,气充虚,无所谓‘无’者”。对气的普遍性作出了新的规定,指出气是唯一实体,不是“心外无物”,而是“气外无物”,天地万物都是由物质性的气构成的;气无边无涯,充满空间。它絪缊变化,只有聚散,而无生灭,指出:气“散而归于太虚,复其絪缊之本体,非消灭也。聚而为庶物之生,自絪缊之常性,非幻成也。”(《太和篇》)还用一些科学材料论证了物质不灭的思想。
肯定了物质和运动的统一,主张物质运动变化的源泉是其内在的矛盾。反对无能生有,对老子的橐籥之喻进行了批判,说:“老氏以天地如橐籥,动而生风,是虚能于无生有,变幻无穷;而气不鼓动则无,是有限矣,然则孰鼓其橐籥令生气乎?”(同上)否定了物质之外有个推动者。认为“有”(物质)才是无限、绝对的,“无”是有限、相对的;在动、静关系上,动是绝对的,静是相对的。静是运动的暂时静止状态,非寂然不动,说:“动而趋行者动,动而趋止者静”(同上),“静以居动,则动者不离乎静,动以动其静,则静者亦动而灵。此一阖一辟所以为道也”(《大易篇》)。书中进一步继承和阐发了张载的气化之道是对立统一的思想,表现在三个方面:一、物质固有的矛盾是运动的源泉。指出:“盖阴阳者气之二体,动静者气之二几。体同而用异则相感而动,动而成象则静,动静之几,聚散、出入,形不形之所从来也。”(《太和篇》)认为动静是阴阳矛盾作用的表现,而阴阳是气本身所具有的两个方面,由于阴阳的矛盾作用而推动气运动变化和生成万物。二、运动是矛盾的发展过程。指出:从客观气化过程来说,阴阳、刚柔等对立面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又相辅相成,最后又回到太虚中去。从人与物的关系来说,人类和自然相互排斥,相互斗争,但是人必须“取物以自益”,才能发展人的性情,即矛盾发展到最后是归于“和解”,在这一点上没有摆脱循环论。三、阴阳的对立统一是普遍存在的,而每类事物又有其特殊规律。从矛盾的普遍性来说,无论是男人女人,上智下愚,还是草木鸟兽,都是“阴阳合一”的对立统一体,没有“孤阳”和“孤阴”的事物,阴阳的对立统一是事物中普遍存在的规律。就矛盾的特殊性而言,各个事物一经形成,便各自各依照它们的“类”而具有本质和情态。同类相吸引,异性相排斥,纷繁复杂的各类事,各有其条理。
还阐述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指出认识的发生有三个条件:形(感觉器官)、神(思维活动)、物(客观对象),认为人的精神通过肉体接触客观事物而有所反映,知觉就产生了,知识产生于内外之合。主张正确的认识途径不应该是“逐闻见”或“灭闻见”,而应该是“超乎闻见”而达道穷理,因为感官只能达到“法象中之文理”即表面现象,要把握事物的“动静之几”(即运动的可能性),“阴阳之始”(即运动的根源),以及屈伸聚散之通(即变化的规律),必须通过思考,把感性经验上升到理性认识。
在人性论上,反对禁欲主义,认为“成性”(造就德性)不能离开“成身”。人之性一方面“有仁义礼智以正其德”,另一方面“有声色臭味以厚其生”,两者不可分割。如果声色臭味“顺其道”,即合乎理性的权衡标准,便和仁义礼智不相悖害,且两者互为体用,相互促进。主张应该合理地满足人的欲望,在“成身”的过程中“成性”(《中正篇》、《诚明篇》)。
此书在王夫之逝世十余年后由王敔初刊,后收入曾刻本《船山遗书》,1956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单行本。1975年中华书局重新校勘、标点,出版了新的排印本。

张子正蒙注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共九卷。卷首有《附录》及《张载传》。提出“絪缊,太和未分之本然”的观点,主张“动静者乃阴阳之动静”,“动而不离平静,静而皆备其动之理”。发挥张载学说。后收入《船山遗书》。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出版单行本。

张子正蒙注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凡9卷。该书以注解北宋张载《正蒙》的形式来阐发自己的思想。书中继承和发扬了张载的气一元论思想。并由此出发,在伦理思想上,坚持理欲合性,强调天理与人性合一。认为理寓于欲中,是欲之合理性的规定;欲“顺其道则与仁义礼智不相悖害,合两者而互为体也”(《诚明篇》)。认为“理与欲皆自然而非由人为”(同上书),都是人性的固有内容。“故仁义礼智之理,下愚所不能灭,而声色臭味之欲,上智所不能废,俱可谓之为性”(同上书),同时提出人性先天具有至善的道德价值,人性修养的根本途径是“继善成性”,即把天道赋予人的义理保存下来并凝结为自己的本性。另一方面,则认为理欲之间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理,天也;意欲,人也。理不行于意欲之中,意欲有时而逾乎理,天人异用也。”(同上书)理为正德,欲为厚生。故欲应受理的制约,应以理调节欲,使之“制之有节”,以防私欲恶俗的习染,以至“为耳目口体所蔽而窒其天理者也。”(《大心篇》)在个人道德修养方面,则提倡无我无私的道德境界。提出“我,谓私意私欲也”,“无我者,德全于心,天下之务皆可成,天下之志皆可通……斯乃以为大人。”(《神化篇》)强调道德的客观性,批判王阳明、李贽等道德主观化理论,“王氏之学,一传而为王畿,再传而为李贽,无忌惮之教立,而廉耻丧,资贼兴”(《乾称篇下》)。该书于王夫之逝世后10余年由王敔初刊,后收入曾刻本《船山遗书》。1956年古籍出版社和1975年中华书局分别校点出版了单行本。

张子正蒙注

哲学著作。王夫之撰。为注解和阐衍北宋张载《正蒙》 的著作。9卷。是书继承和发展了张载的哲学思想,批判了宋明理学和佛道的唯心主义。明确地将“气”作为自然界唯一的实体,提出宇宙间除了物质性的“气”之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气” 只有聚散而无生灭,并以一些实例来论证物质不灭的观点,驳斥佛教的“生灭”说。肯定了物质和运动的统一: “一气之中,二端既肇,摩之荡之而变化无穷。”“阴阳相摩……皆动之不容己者……错综变化……阴阳之消长隐见不可测,而天地人物屈伸往来之故尽于此。” 统一的 “气” 分裂为阴阳二端,相摩相荡,从而化生天地万物,推动事物的变化发展。发展了朴素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为必须有 “形”、“神”、“物” 三者相遇,“而知觉乃发”,即认识的产生需要感觉器官、思维活动和认识对象三者的结合,还需进而将认识推之于实践之中,“推行于物”,“实践之,乃心所素之,行焉皆顺”,才能证明认识的真理性。收入《船山遗书》,古籍出版社和中华书局于1956年和1975年校点、出版了单行本。岳麓书社新版《船山全书》编入第1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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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7: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