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902年教育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902年教育法又称巴尔福尔教育法。规定在教育领导体制上以地方机构的教育领导为英国教育行政的主体,成为既有中央权力又有地方分权并以地方教育领导为主的国民教育领导体制。增加中等学校数量,加强教育机关对中等学校的控制。但是中学的学费没有取消,劳动人民子女普遍受不到中等教育,是英国在20世纪初国民教育制度中的一个特征。1902年教育法对英国后来的教育领导体制与中等教育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1902年教育法又称巴尔福尔教育法。规定在教育领导体制上以地方机构的教育领导为英国教育行政的主体,成为既有中央权力又有地方分权并以地方教育领导为主的国民教育领导体制。增加中等学校数量,加强教育机关对中等学校的控制。但是中学的学费没有取消,劳动人民子女普遍受不到中等教育,是英国在20世纪初国民教育制度中的一个特征。1902年教育法对英国后来的教育领导体制与中等教育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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