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征税豁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征税豁免外交豁免权的一种。指具有免纳驻在国捐税的权利。是国家之间维护友好或正常关系,在互惠基础上彼此相互给予的一种优惠权利。按照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领馆、馆舍及馆长寓邸免征一切全国性、区域或地方性捐税; 使、领馆办理公务的规费及手续费免纳捐税; 外交代表、领事官员、使馆工作人员和领馆雇员 (非驻在国国籍) 及与他们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免纳一切对人或对物课征的捐税。但有一系列例外规定,如免税不包括间接税,服务性费用以及涉及私人的不动产税、遗产税、继承税、资本税、抵押税、登记费、法院手续费及印花税等。在关税方面,该两公约主要规定,凡使、领馆公务用品,外交代表、领事官员或与他们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的私人用品,使、领馆工作人员初到任时运入的物品,都可免除一切关税以及贮存、运送及类似服务费用以外之一切其他征课。但免征关税的消费用品不得超过本人直接需用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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