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律师对司法官的义务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律师对司法官的义务律师是为正义及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在不妨碍律师独立性的情况下,律师应以司法官执行职务时应获的尊严对待司法官。无论直接交谈或以书面,或透过第三人,均不应干涉司法官的决定。特别禁止律师将任何记事文件送予或安排送予司法官,亦禁止利用不正当手段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在促请有关当局作任何针对司法官的司法措施前,除有关措施或行为属机密或紧急性质者外,应将其意图及其认为必要的解释,以书面告知该司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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