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成绩相等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成绩相等Chengji xiangdeng田径竞赛规则术语。指田径比赛中,成绩相等时为判定名次采用的解决方法。国际田联手册(1990—1991年)采用下列规定处理:对出现成绩相等时,径赛项目倘关系到是否能进入下一赛次, 应尽可能将成绩相等的运动员编入下一赛次, 否则应令其重赛。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时,裁判长有权决定安排这些成绩相等的运动员重新比赛是否切实可行。如决定不重赛, 则原成绩有效。其它名次成绩相等时,则应并列。跳高及撑竿跳高项目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然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仍成绩相等:❶如涉及第一名时, 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在其成绩相等的失败高度中的最低高度上,每人再试跳1次。如仍不能判定,则横杆应提升或降低, 跳高为2厘米, 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试跳1次,直到决出名次为止。决定名次的试跳,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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