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民主义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16 三民主义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学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由孙中山创立。19世纪末20世纪初,孙中山在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时,于1905年8月提出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作为同盟会纲领,载入《同盟会宣言》。11月,在《 〈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将之发展为三民主义,指出 “三大主义: 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主张通过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其民族主义的基本内容就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世界人类各族平等,一种族绝不能为他种族所压制”;民权主义即“建立民国”,也即“发动国民,用暴力推翻君主专制政体,建立民主立宪政体的共和国”,人人平等,人人有天赋人权; 民生主义即“平均地权”,也即“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后来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和五四运动影响下,孙中山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称新三民主义。1924年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是要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求得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权主义,是要建立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民主政治;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新三民主义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三民主义Sanminzhuyi孙中山提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纲领。它分为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旧三民主义是中国同盟会的纲领,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将同盟会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誓词,概括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民族主义提出较早,宣传得最广泛。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2月,孙中山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兴中会入会誓词。1903年以后,他再次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个民族主义纲领。其基本思想是要以革命手段,推翻帝国主义走狗清朝满洲贵族的反动统治,解除民族压迫,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为民族独立的中国。孙中山在1906年秋冬间,在其《军政府宣言》中对他提出的民族主义纲领解释说:“满洲政府,穷凶极恶, 今已贯盈。义师所指, 覆彼政府, 还我主权。”又说: “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人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 光复我民族的国家。” (《孙中山全集》, 第1卷, 第297页) 同年12月, 他在东京 《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中更进一步说:“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族的人便排斥他,是不许那不同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民族革命的原故,是不甘心满洲人灭我们的国, 主我们的政, 定要扑灭他的政府, 光复我们民族的国家。这样看来, 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 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孙中山全集》第1卷, 第324-325页) 民权主义是同盟会政治纲领的核心。从兴中会提出的 “创立合众政府”, 到同盟会明确提出的 “创立民国”, 都属于民权主义范畴。民权主义的内容,在《军政府宣言》中说:“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 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 天下共击之!”1906年12月,孙中山对民权主义作进一步解释说:“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 这种政体, 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要去这政体, 不是专靠民族革命可以成功。”“至于着手的时候,却是同民族革命并行。我们推翻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 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 并不是把来分作两次去做。讲到那政治革命的结果, 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照现在这样的政治论起来, 就算汉人为君主, 也不能不革命。”(《孙中山全集》, 第1卷, 第325页) 对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 列宁曾给予高度赞扬, 认为 “它到处都渗透了战斗的、真诚的民主主义”, “它充分认识到种族革命的不足, 丝毫没有对政治表示冷淡, 甚至丝毫没有忽视政治自由或容许中国专制制度与中国 ‘社会改革’、中国立宪改革等并存的思想。这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列宁全集》第2卷,第424页) 民生主义,就是“平均地权”。即“改良社会经济组织, 核定天下地价。其原有之地价, 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 ( 《孙中山全集》, 第1卷, 第297页)孙中山在欧美考察期间看到,资本主义越发达,两极分化越严重, 因而引起社会革命。他开始对西方资本主义产生怀疑,认为资本主义并不是完美无缺的。为了使中国象欧美国家那样发达, 又不致出现象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各种弊病, 避免发生社会革命, 他参照美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亨利 ·乔治的“单一税”理论, 根据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的特点, 提出了 “平均地权”,即民生主义的主张。孙中山把民生主义称为社会主义。但这是避免社会主义革命的社会主义, 列宁称之为 “空想社会主义”或 “主观社会主义”。实行“平均地权”不但不能发展社会主义,反而大大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所以列宁说,“平均地权”是一个纯粹资本主义、十足资本主义的土地纲领。在当时, 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 是一个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纲领。三民主义的严重缺点在于: 它没有明确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口号, 甚至对帝国主义和汉族封建势力心存幻想。所以, 它是个不彻底的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关于新三民主义参见《新三民主义》条) 三民主义Sanmingzhuyi孙中山提出的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纲领。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8月,同盟会在日本东京成立,以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为革命纲领。11月,孙中山进一步把同盟会的纲领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主张进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推翻清政府,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后来,在俄国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孙中山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在1924年1月确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从而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成为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合作的政治基础。 三民主义孙中山提出的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理论。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纲领。孙中山在1905年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同年在《民报》发刊词中正式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主张进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推翻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后。称之为旧三民主义。在十月革命影响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孙中山于1924年在国民党“一大”的宣言中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以联共、联俄、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为实质的新三民主义,即对外反对帝国主义,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实行耕者有其田。新三民主义成为国共第一次合作的政治基础。 三民主义近代孙中山著。为作者1924年在广州四次演讲词的汇编。重新解释三民主义,阐述新三民主义思想。后收入《孙中山选集》。 三民主义见“政治学”中的“三民主义”。 三民主义一、中国近代孙中山提出的政治伦理主张。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有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之分。旧三民主义是十九世纪、二十世纪初借鉴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政治伦理思想逐渐形成的。1897年孙中山在欧洲考察时就说到:“予以一劳永逸之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与民族、民权问题同时解决”(《孙文学说》)。1905年8月在《同盟会宣言》中提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同年11月在《〈民报〉发刊词》中正式提出:“凡以大三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是三民主义皆基本于民”。同时说明“因不愿少数满洲人专制,故要民族革命;不愿君主一人专制,故要政治革命;不愿少数富人专制,故要社会革命”(《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目的在于“推翻帝制,建立民国,改良社会”。这是在中国第一次提出的资产阶级革命理论和政纲。旧三民主义虽然以“推翻满清政府”、 “颠倒君主政体”为根本,又主张“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但却没能成为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纲领。后来孙中山在俄国十月革命和五四运动的影响下,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总结挫折和失败的教训,在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上又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其民族主义,是对内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对外“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求得中国民族之真正自由与独立;民权主义,是反对国家政权“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建立一种“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民主政权;民生主义,是以“耕者有其田”为中心,平均地权,节制资本,形成比较完整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纲领。因为新三民主义同共产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政纲基本相同,故成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但是新三民主义在根本上仍然是依进化论为理论根据、以资产阶级共和国为最高理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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