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战俘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战俘Prisoners of War战争或武装冲突中被敌方俘虏的交战人员。原始战俘一般被祭杀或处死。后发展为终生奴役或当作向敌方索取赎金的筹码。18世纪末,在英法战争、美国革命和1812年的战争中,多采用拘禁或假释的方式。有关战俘待遇的第一个国际公约是《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1864年在日内瓦制定,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通过,1907年在海牙修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根据该公约,2818名加拿大战俘与2005名德国战俘交换。1929年,日内瓦外交会议签订《战俘待遇公约》作为海牙公约的补充。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根据日内瓦公约,共遣返8000名加拿大战俘。1949年又签订《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对《战俘待遇条约》作了新的修改和补充,新条约共有143项条款和5个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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