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扶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扶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1972年第12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定,规定家庭成员不在同一国时扶养义务的法律规则。1973年10月2日公开签字,197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同时制定和生效的还有《扶养义务决定的承认和执行公约》。此前,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曾于1956年制定《儿童抚养义务法律适用公约》及1958年制定的《儿童抚养义务决定的承认和执行公约》,由于考虑到对成年人的扶养义务与对儿童的抚养义务同样成为国际社会关心的问题,因而加以改进和扩大。新《公约》分别代替了上述1956年及1958年的公约。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