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指定代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指定代理直接根据国家主管机关的行政命令或法院裁判而发生的代理。由于主管机关或法院的指定以法律为根据,故指定代理实质上属于法定代理的范畴。依法被指定为代理人的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指定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指定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的事项、权限、有效期限和指定的日期,并由指定机关签名或盖章。 指定代理直接根据国家主管机关的行政命令或法院的指令而发生的代理。如法院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代管人可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范围内实施财产性质的代理行为。指定代理与法定代理不同,前者的代理事务具有有限性和特定性,而后者的代理事务范围较为宽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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