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捷克斯洛伐克民族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捷克斯洛伐克民族院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议会两个地位平等的议院之一。议员在捷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和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均等原则基础上,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民族院共有议员150名,捷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和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各选出75名议员。民族院代表了两个平等共和国的国家法律地位。民族院设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5年。民族院下设9个专门委员会: 法制、安全、计划和预算、文教、托管、社会政策、工交和贸易、外交、农业和给养等委员会。民族院主席扬·扬尼克。1989年底,捷克斯洛伐克国内局势发生重大变化。1990年6月8日至9日,联邦议会进行选举,产生了新议会 (参见“捷克斯洛伐克联邦议会”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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