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举市舶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提举市舶司官署名。官名。宋代置。掌海运贸易赋税及其政令。《宋史·职官志七》:“提举市舶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元祐初,诏福建路于泉州置司。大观元年(公元1107年)复置浙、广、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明年,御史中丞石公弼以诸路提举市舶归之转运司,不报。建炎初,罢闽、浙市舶归转运司,未几复置。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臣僚言:‘福建、广南各置务于一州,两浙市舶分建于五所。’乾道初,臣僚又言两浙提举市舶一司抽解搔扰之弊,且言福建、广南皆有市舶,物货浩瀚,置官提举实宜,惟两浙冗蠹可罢。从之。仍委逐处知州、通判、知县、监官同检视,而转运司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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