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提学官名。❶宋以后管理府、州、县等地方学校及教育行政之官员。又称“提学官”。北宋崇宁二年(1103)于各路设提举学事司,内设提举学事官一员,简称“提学”。掌一路州县学政,每年考察所辖地区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宣和三年(1121)废,寻复置。南宋依旧。金设提举学校官。元设提举学校官,授六品印。明洪武二年(1369),初建国学。生员入学考试最初由巡按御史、布按两司及府、州、县官主持。正统元年(1436),始专设提督学校官,两京以御史,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司佥事充任,称“提督学道”,或“提学道”。一任三年,任内分岁试和科试对府、州、县学生员进行两次考试。景泰元年(1450)罢,天顺时复设。清初沿明制,雍正四年(1726)改设提督学院,长官称提督某省学政,简称“学政”。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设提学使,并增吉林、黑龙江、江宁、江苏、新疆各一人。以迄清亡。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