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擅作内外科手术罪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擅作内外科手术罪侵犯人身罪之一。澳门刑法分则规定:医生或其他依法获许可的人士,为预防或消除病人痛苦,未经病人同意擅自给病人进行手术或治疗的,处最高为3年的徒刑或科处罚金。如因病情危急,等待同意将会导致病人生命有严重危险,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而进行上述内外科手术或治疗不予处罚。本罪属告诉乃论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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