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政企职责分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政企职责分开zhengqi zhize fenkai我国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针之一。它指在组织社会生产的过程中将各级国家政权机构对经济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和企业对生产经营进行直接指挥、调度的职能区分开。 政企职责分开国家在组织社会生产的过程中,将各级政权机构和企业组织的经营管理职能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分工,正确划分两者的权限,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进行改革。正确划分政府机构和企业的职责范围,是搞活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需要。湖南的政企职责分开改革,在1979年~1980年主要是进行企业扩权试点,1980年底进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探索,1983年广泛推广了群众创造的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其后由于实行利改税改革,承包经营责任制推广中断。1987年5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普遍推行以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经营责任制。1992年又试行股份制改革和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通过以上改革,正在逐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目前这一改革还在不断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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