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教童子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95 教童子法清代论述启蒙教育的专著。作者王筠(1783—1854),清代文字学家。书中对识字、写字、读书、作诗、作文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作了系统的论述。书中强调教学要启发诱导,循序渐进;要求学生在学习时要专心、踏实。他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反对强迫儿童呆读死记,主张在教学中要有适当的休息。书中对语文教学有精辟的见解,如教识字,书中说:“先取象形、指事之纯体教之。识日月字,即以天上之日月告之;识上下字,即以在上在下之物告之,乃为切实。纯体字既识,乃教以合体字,又须先易讲者,而后及难讲者”。书中要求教师注意教学的方法与技术,做教师的,必须了解学生,因材施教,而不能用体罚威吓学生。 《教童子法》jiao tongzi fa清代王筠著,是全面论述语文教学方法的著作。认为“蒙养之时,识字为先,不必遽读书”;学字应从象形字开始,要专心致志。其后才可读经作文。这样分阶段的教学已体现出了一定的科学性。他很重视讲读,指出:“读书而不讲,是念藏经也,……”讲解时“必时时诘问之,令其善疑,诱以审问。”这既否定了死读书,又主张启发性教学。对于背诵,他也采取赞同的态度,并在书中介绍了强记文章的实例,和当时许多学者的观点一致。对作诗文主张“先放后收”:“作诗文必须放,放之如野马,踶跳咆嗥,不受羁绊,久之必自厌而收束矣。此时加以衔辔,必俯首乐从。”这一比喻形象地论述了学生作文的一般规律。至于具体的写作指导,他认为“教以属对”,渐至成诗是可行的方法。书中还论述了“圈点”阅读法等语文教学问题。该书是研究传统语文教育的重要资料。 教童子法语文教育法专著。清代王筠著。王筠(1784—1854),字贯山,号菉友。山东安丘人。道光元年(1821)举人。曾任山西宁乡知县。博涉经史,尤擅说文研究,撰《说文释例》、《礼记读》、《仪礼郑注句读刊误》等。他所写《教童子法》论列儿童教育的原则、内容及方法,称为清代系统地论列小学教学的名篇。 《教童子法》Jiaotongzifa清代王筠(1783—1854)论述启蒙教育的一本专著。《教童子法》对儿童识字、写字、读书、属对、作诗、作文等方面的基本训练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阐述了对儿童教学的一般原理和一些独到见解。是中国最早的、系统的儿童语文教学法著作。《教童子法》强调教师在教学上必须注重方法与技术。教学应采取启发诱导的方式,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针对当时强迫儿童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书中要求在教学中应注意讲解。“读书而不讲,是念藏经也,嚼木札也。”在教儿童时,只要儿童熟背,而不讲解书中的意思,必然使儿童读起来象和尚念经,枯燥无味,把读书视为苦事。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书中指出:“小儿无长精神,必须使有空闲,空闲既告以典故。”就是说儿童的注意力是不能持久的,到一定的时间就要让儿童适当的休息调节一下,在休息时可给他们讲些知识性的故事,这样才能提高儿童的学习兴趣。在对儿童学习的基本训练方面,认为背典故等可以增强儿童的记忆力,讲解典故则可以培养儿童的思维能力。对教师是良师还是庸师,作者认为学生学习时注意力集中,欢欣鼓舞是良师所教,学生学习时无精打彩没兴趣,疾首蹙额,呆若木鸡,教师必是庸师。作者对语文教学有深厚的基础,论述精辟。如教识字根据汉字的特点和演变过程采取“先取象形、指事之纯体字教之。识日月字,即以天上之日月告之,……纯体字即识乃教以合体字,又须先易讲者,而后难讲者”。作者认为教育的目标,不应只是“望子弟为鼎甲”,而是要功名、学问、德行三者并重。 《教童子法》Jiaotongzi fa清代王筠(1783—1854)专论儿童教学法的专著。书中从儒家教育观念出发,主张教育儿童要功名、学问、德行并重。强调教学要启发诱导,循序渐进,步步踏实,反对强迫儿童呆读死背。书中有不少谈到语文教学法之处,观点亦较精辟。他认为“蒙养之时,识字为先,不必遽读书”;学习汉字可从象形字开始,要专心致志,其后才可读经作文。他很重视讲读,指出:“读书而不讲,是念藏经也。”讲解时“必时时诘问之,令其善疑,诱以审问。”既否定了死读书的方法,又主张了启发式教学。他对背诵持赞同态度,并在书中介绍了许多强记文章的实例。对作文他主张“先放后收”:“作诗文必须放,放之如野马,踶跳咆,不受羁绊,久之必自厌而收束矣。此时加以衔辔,必俯首乐从。”这一比喻形象地论述了学生作文的一般规律。至于具体的写作指导, 他认为 “教以属对”,可以 “渐至成诗”,主张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书中还论述了“圈点阅读法”等语文教学问题。是研究我国古代语文教育思想的重要资料。 教童子法中国清代王筠的儿童教学法著作。对识字、写字、读书、属对、作诗、作文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作了系统的论述。 教童子法清代学者王筠著,是中国最早的小学语文教学法著作。本书系统地论述了小学识字、写字、读书、作诗、作文方面的基本训练,在小学教学论方面也提出了见解。在教法上,《教童子法》要求教师必须了解学生,循循善诱。书中说:“孔子善诱,孟子曰教亦多术。故遇笨拙执拗之弟子,必多方以诱之。既得其机之所在,即从此鼓舞之,蔑不欢欣,而惟命是从矣。”反对让学生死读死记。作者认为,“学生是人,不是猪狗。读书而不讲,是念藏经也,嚼木札也”。教师要把书中的意思讲出来,让儿童了解,否则,儿童不明白书上讲的意思,自然感觉读书枯燥无味,把学习当成苦差。作者认为,儿童集中精力的时间不能很长,教师要在空闲时给儿童讲些典故,以提高儿童学习兴趣,训练儿童的记忆力和思维。作者认为,从学生的表现可以看出教学的成功与失败。学生对学习感到高兴,积极认真地学,证明教师教得好,就是良师;如果学生疾首蹙额,呆头呆脑,证明教得不好,就是庸师。在儿童认字方面,作者主张“先取象形指事之纯体教之。识日月字即以天上之日月告之,识上下字即以在上在下之物告之,乃为切实。纯体字既识,乃教以合体字,又须先易讲者,而后及难讲者。讲又不必尽说正义,但须说入童子之耳,不可出之我口,便算了事。如弟子钝,则识千余字后,乃为之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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