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文体明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文体明辨文论。明徐师曾(1517—1571)编。八十四卷。师曾字伯鲁,别号鲁庵,吴江人。自幼有文名,尝读书中秘,为谏议大夫。是书据明初吴讷《文章辨体》加以增订而成,亦按体编录,加以序说,分类尤为繁富。吴书内集分五十体,徐书广为一百零一体;吴书外集九体,徐书广为二十六体,凡一百二十七体。又于各体中强分正、变、古、俗。如赋分古赋、俳赋、文赋、律赋四体,又有正体而间出俳,变体流于文赋之渐二变体。《四库全书总目》谓其文体分类“忽分忽合,忽彼忽此,或标类于题前,或标类于题下,千头万绪,无复体例可求,所谓治丝而棼者欤”。然而对于研究古代文体的发展演化仍具有参考价值。有明万历寿桧堂刻本,万历茅健校订活字本等。今人罗根泽取其“序说”部分加以新式标点,定名《文体明辨序说》,与于北山校点《文章辨体序说》合订一册单行,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六二年出版,收入郭绍虞主编《中国古典文学理论批评专著选辑》。 文体明辨总集。八十四卷。明徐师曾撰。徐师曾(1510—1573?),字伯鲁。江苏吴江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选庶吉士。后严嵩用事,遂以疾告归,屡召不起,潜心著述。 文体明辨八十四卷。明徐师曾 (生卒年不详)撰。徐师曾字伯鲁,吴江 (今江苏省)人。嘉靖间进士。此书凡纲领一卷,诗文六十一卷,目录六卷,附录十四卷,附录目录二卷。例体取明初吴讷编《文章辨体》而损益之。吴讷书内仅分体五十四种,外编仅分体五种。本书正集列目一百零一种,附录列目二十六种。首列古歌谣词:皆汉以前作,真伪不辨,而以李贺一诗参其间。东京而后,追古之诗绝非仅此,显然不堪谨严。次列四言诗:以分章者为正体,不分章者为变体。次列楚辞:分古赋之祖、文赋之祖、摹拟楚辞三例。次列赋:分古赋、俳赋、文赋、律赋四例,又有正体而间出于俳、变体流于文赋之渐二变例。次列乐府:全窃郭茂倩书而稍增以宋史乐志,其不选者亦附存其目。次列诗: 取《文选》门类而稍增之;所录止于晚唐,宋以后无一字。次列诏诰诸文: 皆分古体、俗体二例。次列书表诸表:则于古体之外,添唐体、宋体。碑则正体,变体之外,又增一别体。甚至墓志以字数分体。但是书分类不定,忽分忽合,忽彼忽此;或标类于题前,或标类于题下,显得繁细琐碎。此书有《四库全书》本及明万历寿桧堂刊本。今人罗根泽将书中一百二十七种文体的题序抽出,加以点校,题为 《文体明辨序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62年初版,1982年再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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