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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文字狱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文字狱

封建皇帝所兴文字狱祸。文字狱祸就是在文字细节上进行挑剔,吹毛求疵,编造莫须有的罪名,迫害作者。明清两代文字之狱最多。明洪武间,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 《谢增俸表》,以表内有 “作则垂宪” 字样被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 《万寿表》,以 “垂子孙而作则”诛。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 《正旦贺表》,以“睿性生知” 诛。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 《谢赐马表》,以 “遥瞻帝扉”诛。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以 “体乾法坤,藻饰太平” 诛。获罪原因在于,“则”音近于“贼”、“生知”疑暗指“僧”,“帝扉”疑为“帝非”,“法坤”疑为“发髠”,“藻饰太平”疑为“早失太平”。清代文字狱祸尤甚。康熙二年 (1663) 有 “明史案”。浙江归安县 (今吴兴县) 富户庄廷, 购得明大学士朱国祯所著《史概》一书,改名为 《明书》刊印。因书中保留一些站在明朝立场说话的口气, 结果, 庄廷被剖棺戮尸,其父及为本书写序、校阅、刻字、印刷、卖书的人都被处死。雍正四年 (1726),江西省考官查嗣庭出考题“维民所止”。这本是《诗经》中语。有人报告皇帝说,“维”、“止” 二字正是 “雍正” 二字去掉上半截,意为砍皇帝之头。查嗣庭入监而死,儿子被处斩。乾隆二十年 (1755) 发生 “胡中藻案”。致仕内阁学士胡中藻诗集 《坚磨生诗钞》,被摘出许多所谓“叛逆”诗句。例如,“一把心肠论浊清”,被说成是故意把 “浊” 字加在国号 “清” 的上面;“虽然北风好,难用可何如”,说是把清朝比作北风加以攻击。胡中藻还曾出过 “乾三爻不象龙” 的试题,龙与隆同音,被断定是影射攻击乾隆皇帝。结果,胡中藻被砍头。清代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上百起,被判死刑者有二百多人,受到株连而被处以各种刑罚的不可胜数。其时文网密布,冤狱迭起,文人士子人人自危。清人龚自珍 《咏史》诗说: “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清代文字狱是导致“万马齐喑” 的政治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

文字狱Wenziyu

中国封建统治者为钳制属下和文人的思想,从其奏章、著作等文字中摘取只言片语,罗织罪名而制造的冤狱,史称文字狱。文字狱古已有之,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的结果,故伴随着专制统治的强化,文字狱在明清两代规模愈大。发生在明初的徐一夔案是较早的一起文字大狱。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给朱元璋上一贺表,其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看罢大怒:“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剃发也;则字音近贼也。”(《廿二史劄记》卷三十二《明初文字之祸》)遂将徐一夔处死。文字狱发展到清朝规模更大。清是满族所建,为维护满洲皇帝和贵族在全国的统治地位,清统治者对任何反满的思想、言论和行动都加以严密的监视和镇压。还多次挑剔文字,对行文之间择词不当或引用欠妥之处,都捕风捉影,认为是不满清朝,遂以文字、思想定罪下狱。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大兴,见于记载的有七八十起。比较著名的有明史案、南山集案和吕留良案。明史案发生在康熙二年(1663),浙江湖州(今浙江吴兴)富商庄廷鑨刊刻了朱国祯编写的明史,又请人续写了天启、崇祯两朝事,书中不避努尔哈赤之讳,不用后金年号,多有指斥满洲的字句。后被人告发,清廷以“大逆”定罪。时庄廷鑨已死。清政府便派人开棺戮尸,其家族及为书作序者、刻印者、校订者以及售书、藏书之人一并问罪,牵连者达数百人。康熙五十年十月,又兴南山集案。时翰林院编修戴名世著《南山集》,书中有关于南明抗清的史实,被告发,戴名世以大逆罪处斩,株连者达数百人之多。吕留良案是拖延时间最长的一次文字狱。吕留良是具有反清思想的士大夫,明亡清兴,他削发为僧,拒不事清,又著书提倡反清复明。湖南人曾静与弟子张熙读其书,深受其思想鼓舞,便列举了雍正九条罪状,劝川陕总督岳钟琪起兵反清。事发,吕留良被戮尸示众,其族人、师徒皆被斩首或流放。乾隆即位后将吕留良所著一概列为禁书。此案迁延30年方告结束。文字狱抑制了思想文化的自由发展,是封建统治者用血腥屠杀的方法在思想文化领域实行专制主义集权统治的突出表现。

文字狱

见“法学”中的“文字狱”。


文字狱

中国封建王朝从官僚和文人的奏章或著作中摘取所谓违碍之字句,罗织罪名的冤狱。清康熙、雍正、乾隆诸朝为钳制汉人反满言论思想,大兴文字狱。一案往往株连家族亲故数百人。

文字狱

即封建统治者为巩固专制统治,在文字中挑剔过错而定罪的狱案,是对文人学者进行严厉钳制和残酷迫害的一种手段。文字狱自古有之,而以清朝的文网之密、处刑之重、规模之广为最甚。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大兴文字狱,有记载的达七八十起。康熙二年(1663) 的。庄廷“明史案”和五十年(1711) 的“南山集案”都是因作者流露反清复明的思想而遭到严厉镇压的。庄廷案被株连致死者百七十余人。雍正、乾隆时的文字狱更为频繁,在编书行文中稍有不慎,甚至无意触犯忌讳,就被牵强附会,吹毛求疵,当作心怀怨望,讥讽时政而加以严惩。文字狱祸,对清代思想文化起了极其恶劣的窒息作用。

文字狱

明清时期因文字而致罪的现象。明代始见于1374年。当时是朱元璋杀死高启。1384年以后又多次发生文字狱。清代文字狱以1663年的《明史》案为开端,以1788年贺世盛《笃国案》结束。在康、雍、乾三朝100多年间,共发生文字狱上百起。从1774年到1783年的10年,每年都有,其中1778年一年就有10起。死于文字狱者数以百计。清初的《明史》案一起,死者就有70多人。戴名世案和吕留良案中,被牵连而受害的多达数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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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9: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