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文武官犯私罪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文武官犯私罪

刑名。文武官的行为触犯刑律,但与其所任官职无关,或其利用职务之便徇私构成犯罪的行为,称文武官犯私罪。《唐明律合编·明律》: “凡文武官犯私罪,笞40以下,附过还职; 50解见任别叙; 杖60降1等; 70降2等; 80降3等; 90降4等,具解见任;流官于杂职内叙用,杂职于边远叙用,杖100者,罢职不叙。若军官有犯私罪,该笞者,附过收赎,杖罪解见任,降等叙用; 罢职不叙者,降充总旗; 该徒流者,照依地里远近发各卫充军; 若建立高功不次擢用。若未入流品及吏典有犯私罪,笞40者,附过各还职,500罢见役别叙; 杖罪并罢职役不叙。”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1: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