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普选法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普选法庭审理有关选举案件的法庭。根据中央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在1953年~1954年四川各县(市)分期开展的第一次普选工作中,在人民法院内专门设立的法庭。由县(市)人民法院委派的审判员和书记员组成法庭,实行巡回办案,处理选举中发生的违法案件,审理破坏选举的重大案件,受理一切有关选举的诉讼案件,通过审判进行有关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法庭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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