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普通话语音规范和现代汉字读音规范的重要文件。1956年,为整理和精简异读词,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委员会于1957~1962年分3次对1800多条异读词和190多个地名的读音进行了审议,1963年辑录成《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并出版。1982年审音委员会恢复工作后,又对《初稿》进行了审议,将名称改为《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12月27日由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和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公布。该表收入记录普通话异读词的单字847个。其中规定“统读”的583个,约占69%;保留“文白异读”的字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