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普鲁士宪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普鲁士宪法德意志成员邦普鲁士的邦宪。1848年革命因封建势力反扑而失败,德意志并未实现统一,《法兰克福宪法》成为废纸。普鲁士国王1850年钦定此宪。规定:国王神圣不可侵犯,享有全部行政权,与国会两院共享立法权,任命法官以其名义行使司法权,上院议员由他任命,下院议员民选产生。 普鲁士宪法恩格斯文。写于1847年2月。指出国王颁布此宪法是为了向人民搜刮金钱以继续维持其专制统治。但在当时资产阶级革命条件已成熟的情况下,此宪法对促进革命爆发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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