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望厦条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望厦条约Wangxia tiaoyue中国近代史上美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3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美国专使顾盛用军事恫吓与外交讹诈的手法,胁迫清两广总督耆英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共34款, 附有 《海关税则》。它攫取了 《中英南京条约》中除割地、赔款外的全部特权,并有进一步扩大: ❶扩大领事裁判权的范围: 美国人在中国与中国人或其他各国人之间发生的一切诉讼,都由美国领事审理。 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贸易章程》。美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发动侵略战争,美国即跟踪而来,一方面派舰队到中国海面示威,充当英国帮凶;另派专使顾盛采取军事恫吓与外交讹诈手段,威胁清政府两广总督耆英,于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1844年7月3日),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此约。共三十四款。内容有:美国获得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约的全部权利外,还扩大了领事裁判权范围。美国人与其他外国人在中国发生一切诉讼,应由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不得过问。关税率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美国兵船随意进入中国沿海各港口”巡查贸易。美国可在中国通商口岸租地建房,设立医院、教堂。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贸易章程”。美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年7月3日清两广总督耆英与美国专使顾盛在澳门望厦村签订。通过此约,美国除取得《南京条约》及附约的全部特权外,还扩大了领事裁判权的范围;剥夺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同时得到在通商口岸传教,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在中国沿海各港“巡查贸易”等权利。 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贸易章程》。美国强迫中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鸦片战争结束后,美国侵华专使顾盛利用清政府害怕战争的心理,以军事恫吓和外交讹诈,强迫两广总督耆英于1844年7月3日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共34款,附有《海关税则》。根据条约,美国获得的领事裁判、协定关税、五口通商、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方面的特权,较《南京条约》有所扩大,还取得在通商口岸传教、派兵船到中国沿海各口岸 “巡查贸易”,及12年后修约等特权,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 望厦条约中美之间的第1个不平等条约。订于1844年7月3日。内容共34款,包括中英南京条约中除割地外的条款,还规定美国人可以在5处口岸租地建屋,设医院、教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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