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不受欢迎的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不受欢迎的人也可译为“不能接受的人”。驻在国政府认为外交代表有不当行为,而要求其本国政府召回;或对派遣国拟派来担任外交使节的人表示不同意接受时,在外交上称该人为“不受欢迎的人”。 不受欢迎的人拉丁文为persona nongrata,原意为不可接受的人,汉译一般译为“不受欢迎的人”。被拒绝予以同意或由驻在国要求派遣国召回的外交人员,被称为“不受欢迎的人”。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 接受国得随时不加说明,可通知派遣国宣告该国使馆馆长或任何外交职员为“不受欢迎的人”。遇此情况,派遣国应斟酌情况召回该员,或终止其在使馆中之职务。否则接受国得拒绝承认该人为使馆人员。接正常情况说来,使馆馆长或其使馆其他外交人员被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是由于该人对驻在国抱有敌视态度,干涉驻在国内政,不尊重驻在国法律习惯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为不检等。但也有因两国关系恶化,双方驱逐外交官,相互宣布对方外交官为“不受欢迎的人”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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