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李塨1659—1733清思想家。字刚主,号恕谷,保定蠡县(今属河北)人。少时师事颜元,弃八股,治礼、数、射、御、兵、乐诸学,与颜元同创“颜李学派”。哲学上主气一元论,认为气与理不可分离,“理在事中”。注重实际知识,倡导身体力行。批驳佛道及明儒之论,认为“人非利不生”。南游之后,渐重考据,与颜元治学倾向略异。著作有《大学辨业》、《小学稽业》、《圣经学规纂》、《论学》、《平书订》、《拟太平策》、《传注问》、《恕谷后集》等。后编入《颜李遗书》和《颜李丛书》。参见“经济”中的“李塨”。 李塨少年从学于颜元,发挥颜氏学说,世称“颜李之学”。后经考进都,一时显达多过从论学。受史学家大赞为“圣学真传”。晚年修葺习斋学舍,讲学。批判了程朱派的唯心主义理气观。注重实践知识,认为“纸上阅历多,则世事之阅历少;笔墨之精神多,则经济之精神少”。指出理学家空谈“致虚守寂”之害,是宋明亡国的原因。著有《恕谷文集》等。后人编有《颜李遗书》。参见“哲学”中的“李塨”。 李塨1659—1733中国清初思想家,颜李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字刚主,号恕谷,清直隶蠡县(今属河北省)人。自幼从学于父,21岁师事颜元。31岁时举于乡,37岁后别师数次南游,广交海内名流,讲论学问。一生不慕权贵,“志欲行道”,致力于宏扬师说。60岁时虽曾选任通州学正,然两月后即告病归。随后迁居博野,建习斋祠堂,招收学者,治农圃以终。伦理思想上,继承并宏扬了颜元学说。坚持性本善,“率性而发,只有善而无恶”(《大学传注问》)。认为人之为恶是后天环境“引弊习染”的结果。“动出善者,意之自然也;动而恶者,后起之引弊习染也”(《大学辨业》卷三)。在义利关系上,提出“事求可、功求成”(《论语传注问》)的功利主义主张。指出孝亲必“思得亲之欢”;做事必“求上之获”(同上书),这是“天理之正”。在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方面,注重以“实事实物”为基本内容,强调道德践履在道德修养中的重要作用。认为道德寓于艺能之中,故“穷理”只能在精熟“六艺”的基础上才能体悟到。力主“学即所用,用即所学”(《存治编序》)。反对宋儒“养心必养为无用之心”、“修身必修为无用之身”(《恕谷年谱》)的坏风气。表现出重事功、习行的道德倾向,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后人编有《颜李遗书》、《颜李丛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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