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德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李德全1896—1972中国妇女运动杰出领袖,著名的女社会活动家,无党派进步妇女。河北通州(今北京通县)人。1904年至1919年先后在通州私立富育小学、北京私立贝满女子中学、北京私立协和女子大学就读。大学毕业后回母校贝满女中执教。1922年任北京基督教女青年会学生部干事。1924年与冯玉祥结婚,积极从事进步社会活动。1925年在北京创办求知中学,附设小学和幼稚园。1926年随冯玉祥将军赴前苏联访问考察,1927年回国。1932年与冯玉祥在泰山附近办了15所小学。1936年1月到南京,投入抗日救亡斗争和妇女解放运动。发起组织南京女子学术研究会,任常务委员。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积极从事救亡运动,加入中国妇女慰劳自卫将士总会,任执委。筹建中国战时儿童保育会,当选为副理事长。担任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常务理事。又任中苏文化协会常务理事和中苏文化协会妇女委员会主任。1945年创建中国妇女联谊会,任主席。1946年秋与冯玉祥去美国。同年10月受邓颖超委托赴纽约出席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在会上提出“联合世界各国妇女为争取民主和平而奋斗”、“反对美国援助蒋介石发动内战”提案。1948年夏回国途中,冯玉祥遇难。11月李德全到达东北解放区,发表演说,号召原西北军官兵起义反蒋。1949年2月到达北平,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教授兼主任。1949年3月出席中国妇女第一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全国民主妇联副主席。同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被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全国妇联第一至第三届副主席,中共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长。兼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国家体委副主任、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国际民主妇联理事、全国政协第一至第三届常委和第四届副主席。第一、二、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李德全1896—1972北京通县人。女。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后任北京女青年会学生部干事。1924年与冯玉祥结婚。曾创办北京求知中学,任董事长。抗战期间任中苏文化协会常务理事。抗战胜利后,创办中国妇女联谊会,任主席。1946年随冯玉祥赴美,曾代表邓颖超出席世界妇女代表大会。1948年回国,任北平师范大学保育系教授兼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卫生部部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国家体委副主任等职。是第 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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