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贽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75 李贽1527—1602明代思想家。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晋江人。曾任云南姚安知府。他以“异端”自居,批判道学,对孔子的权威提出大胆怀疑,对一些封建伦理纲常提出非议,终被明统治者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下狱,死于狱中。在哲学上,李贽反对理学,深受王守仁心学和禅学的影响。他认为宇宙的本体即“妙明真心”,宇宙万物“皆是吾妙明真心中一点物相”。反对理学家“理能生气”的思想,认为离开“穿衣吃饭”、阴阳气化便无所谓理。必须于宇宙万物中体现“妙明真心”那个“清净本原”。他主张“生知”、提出“童心说”。认为人皆有“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由此,他认为人皆可以为圣成佛,而六经,《语》、《孟》,正是道学家借以毁灭人的“纯真”“童心”之“渊薮”。因此,他反对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主张反本各自的“良知”、“童心”,以己心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著作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 123 李贽1527—1602明代思想家、文学评论家。他在文学方面的主要贡献是,提出了富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主张,对封建传统文学理论以有力的冲击。他以“童心”说反对传统礼教对文学的束缚,大力推崇小说、戏曲等通俗文学,对后世影响很大。著有《李氏文集》(又名《李温陵集》) 等,还评点了多部小说和戏曲。 120 李贽明思想家。其伦理思想自成一统。公开以“异端”自居,认为穿衣吃饭就是人伦物理,主张重视功利,提出以“至人之治”代替儒家“君子之治”。反对封建礼教,认为封建道德礼教是人民痛苦的根源,儒家经典不是“万世之至论”,反对“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批判纲常名教,提出朴素平等,主张君臣应该是朋友关系,认为男女应当平等,赞成寡妇再嫁和婚姻自主,反对迷信圣贤权威,讲求独立思考。他敢倡乱道,揭露理学家以仁义道德掩其卑鄙和贪欲,是“口谈道德,心存高官,志在巨富”的伪君子,认为“六经、语、孟,乃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理学阻碍童心发展,致“言假言,事假事,文假文”(《焚书童心说》)。反对道学,自称: 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尤恶; 视道学先生为鄙儒、俗儒、迂儒、腐儒,指斥他们“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然也”。主张人性自私论,认为势利之心乃“禀赋之自然”,反对离开物质生活空谈仁义天理。受心学影响,强调要以自己心的是非为是非,晚年主张一切皆空。 219 李贽1527—1602明代思想家、文学家、戏曲评论家。他在思想上以封建正统理论的“异端”自居,反对虚伪的道学。在文艺理论上提倡“童心”说,主张表现真心真情,反对厚古薄今。在戏曲创作论上提出区别“化工”与“画工”的批评标准。所谓“化工”,即作家不能不发,而非有意为文的鬼斧神功;所谓“画工”,即作家全力以赴,因追求工巧而达到的工巧。前者的样板是王实甫的《西厢记》,后者的样板是高则诚的《琵琶记》。李贽在《红拂记》题词中还提出关目好、曲好、白好、事好的要求,对其后的戏曲理论和戏曲创作都有很大影响。李贽评点的剧本,各家著录为15本。较可信的是5种容与堂刻本,即 《北西厢记》、《琵琶记》、《幽闺记》、《玉合记》、《红拂记》。李贽因此被尊为“词学先贤”。 064 李贽明思想家。反对儒家关于是非标准的真理观。指出秦汉到宋明,都是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认为人之是非,并“无定质”,亦“无定论”。或此是彼非,亦并育而不相害;或此非彼是,乃并行而不悖。所以人们“是非必辩,真伪必断”。反对以少数“假人言假言而事假事、文假文者”来辩是非、断真伪,主张要“从百姓日用处提撕一番,才能识得是非真伪的本来面目”,才能“有实证实得处”。并运用循名责实之论,指出所谓“某行虽不谨,而肯与人为善”,“某某行虽端谨,而好以佛法害人”是犯了“是而不是,不是而是”的逻辑矛盾。 李贽1527—1602Li Zhi明代思想家、文学评论家。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另号温陵居士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回族。26岁中福建乡试举人,后宦游各地,曾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54岁辞官,先后在湖北黄安、麻城著书讲学,公然以异端自命。他一生屡遭迫害,最后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名系狱,被迫在狱中自杀。 李贽1527—1602Li zhi中国明代文学家、哲学家、心理学思想家。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曾任云南姚安知府等小官。晚年专力著作,因对封建礼教和道学家进行了大胆揭露,被诬指“有伤风化,惑乱人心”而下狱,最后自杀于狱中。 李贽1527—1602Lizhi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李秃翁等 回族 福建泉州晋江人。明代反传统思潮的思想家。王门左派代表人物之一。26岁中举人,曾做过南京刑部外郎、云南姚安知府。后辞职云游。晚年从事著述和讲学。75岁时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而被捕入狱,自刎于狱中。主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李温陵集》、《初谭集》、《四书评》、《道古录》等。 李贽1527~1602明代思想家、文学家。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回族。从小随父“读书歌诗,习礼文”,12岁写《老农老圃论》,讽笑孔子,赞扬樊迟。嘉靖三十一年(1550)中举后即宦游各地,历任河南共城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其间研读王阳明著作,师事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之子王襞,并与进步学者耿定理、焦寐、王畿、罗汝芳等相交。为官之处与上司多忤,于万历九年(1581)54岁时辞官,投奔耿定理,在湖北黄安、麻城等地著书讲学,并招收女弟子。他猛烈抨击孔孟之道,称儒家经典“非其史官为褒崇之词,则其臣子极为赞美之语”,绝非“万世之至论”,汉代以下“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尔”。在《藏书·德业儒臣后论》中倡言“人必有私,此自然之理,必至之府”,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以此批驳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虚伪说教。他认为后来之“政、刑、德、礼”皆少数人“强天下使从己”,唯有使“天下之民各遂其生,各获其所愿有”,“好恶从民之欲而不以己之欲”,方可谓之礼。由于他对封建传统的大胆揭露和猛烈攻击,被统治者视为“异端”,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陷狱,自杀而亡。 李贽在美学上公开以“异端”自居,反对儒家说教,提出“童心说”,强调艺术创作应“发于情性,由乎自然”。认为作家要关心现实,才能有真实的情感体验。主张“师心”,反对“师古”,以进化发展的观点论美。肯定了小说、戏曲的艺术审美价值,促进了明、清小说的发展。参见“童心说”和“哲学”中的“李贽”。 李贽1527—1602明思想家、文学家。号卓吾,又号宏甫、笃吾,别号温陵居士。回族。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曾任云南姚安知府。后从事讲学著作。反对礼教,抨击道学,自标“异端”,屡遭明廷迫害,后入狱,自刎而死。论文主“童心说”,认为天下至文皆出于“童心”,“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人”,“以多读书、识义理障其童心”,便写不出好作品。把小说、戏曲提到重要地位,谓《西厢记》、《水浒传》可列为“古今至文”。又评点《水浒传》、《三国演义》、《琵琶记》、《幽闺记》、《红拂记》等小说戏曲,为后代评点文学树立了榜样。著有《焚书》六卷、《续焚书》五卷、《藏书》六十八卷、《续藏书》二十七卷、《初潭集》三十卷等。 李贽1527—1602明思想家、文学家。原姓林,名载贽,后改姓名,号单吾、宏甫。别号渔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早年入仕,后辞官讲学。师事王艮子王襞。认为《六经》、《论语》、《孟子》等非“万世之至论”,反对以孔子是非为是非。终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被捕入狱,愤而自杀。其学源于阳明心学及禅学,但以“异端”自居。坚持“心外无物”,反对以“理”、“太极”为万物本原。认为人之是非“无定质”、“无定论”。继承并修正王阳明良知说。主张“童心说”。“童心者,真心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认为势利之心本于自然,不可强而去之。著作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及《李渔陵集》等。参见“伦理学”、“美学”中的“李贽”。 李贽1527—1602明代杰出的思想家,文学理论家,原姓林,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等。泉州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回族。先世几代从事航海、经商,多与异域交往,做过翻译。26岁中举,初任河南辉县教谕,后任国子监博士、南京刑部员外郎等职。他反对封建礼教,否定孔孟权威。其思想受王学左派“泰州学派”影响极深,曾以王艮之子王襞为师,晚年受禅宗思想影响,居寺院,为居士。所到之处,与上司多忤,54岁起辞官不做,不久出家,在湖北黄安、麻城等地著书立说。一生屡遭迫害而始终顽强不屈,最后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名下狱,被迫在狱中自杀。因其从小受有市民思想的影响,对程朱理学格格不入,逐渐形成他“倔强难化”的叛逆性格。他揭露伪道学的虚伪和丑恶,否定圣贤权威,认为“孔子之是非为不足据”,“圣人不曾高,众人不曾低”。他还针对传统的文学思想和拟古文风,提出了“童心说”,这是他文学思想的核心。认为“童心者,真心也”,“天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文章只有真假,而不能以先后古今论优劣。他反对复古派的“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主张,认为“诗何必古选,文何必先秦”。以童心为标准,他充分肯定了小说、戏曲的文学地位,以极大的热情评点《水浒传》、《三国演义》、《琵琶记》、《幽闺记》等。对通俗文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以自然之为美”,是李贽文学思想的又一个重要内容,即要求情感真实,自然流露,不加伪饰,以情遣文。其诗作不多,但其散文见解大胆、思想深刻、文字泼辣、战斗性强。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温陵集》等。 李贽1527—1602中国明代思想家。王门左派代表人物之一。号卓吾,又号宏甫、百泉,别号温陵居士、龙湖叟等。原姓林,名载贽,后改李姓,取名贽。福建泉州晋江县人,祖籍河南。世代为巨商,自祖辈起,家势渐衰。1岁丧母,幼时随父读书,性情“倔强难化”。26岁举于乡试,官至云南姚安知府,任满辞官不仕。晚年著书讲学,影响广泛,“倾动大江南北”(《闽书·畜德态》上),后学士子“趋之若狂”(《明儒学案》卷六○)然其以“异端”自居,公倡“颠倒千万世之是非”(《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遂不容于当道,被视之“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万历实录》卷三六九),终遭迫害入狱而自刭。著《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初潭集》、《四书评》等。其学术渊源较杂,总体上属阳明学派。伦理思想上,把“绝假纯真”的“童心”视为“最初一念”的道德本心。且明示这种“童心”就是自私之心。“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藏书·德业儒臣后论》)认为“趋利避害”是社会人生的本质,是源自人之本性的最原初的冲动力。“服田者私有秋之获,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积仓之获,而后治家必力;为学者,私进取之获,而后举业之治也必力。”(同上书)反之,失去了私利,也就失去了人之行动的动力。“农无心,则田必芜;工无心,则器必窳;学者无心,则业必废”;“官人而不私以禄,则虽召之必不来矣”。“此自然之理,必至之符”(同上书)。据此又进而把一切利己动机和行为归结为穿衣吃饭。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的伦理命题。主张伦理道德要服务于日用生活,“由仁义行”就应于“百姓日用处提撕一番”,以满足百姓的“如好货,如好色,如勤学,如进取,如多积金宝,如多买田宅”(《焚书·答邓明府》)等欲望。指出“世间一切治生产业”,既是道德的目的,也是道德生活本身;而“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焚书·答邓石阳》)。认为每个人应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价值,“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答耿中丞》),人与人之间没有高下贵贱之分,“致一之理,庶人非下,侯王非高” (《老子解》卷下), “圣人与人一”(《明灯道古录》上)。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反对“妇人见短,不堪学道”(《焚书》卷二《答以女人学道见短书》)的谬论。强调个性解放,提出“是非无定质”的伦理命题。认为是非善恶标准,随时代不同而有不同之规定,“昨日是而今日非矣,今日非而后日又是矣”(《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故反对“执一”,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同上书),而主强率性而行,“不必矫情,不必违性,不必昧心,不必抑志”(《焚书·为黄安二上人三首·失言》),大胆摆脱“万口一辞”、 “千年一律”之“圣教”的束缚,自由地去发展个性。其伦理观对近代反封建主义道德的斗争影响很大,并传至日本,是中国早期启蒙伦理思想的典型代表。 李贽李贽1527—1602原名载贽,号卓吾,泉州晋江(今福建晋江)人,明代著名思想家、文学评论家。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氏文集》等著作行世。 李贽1527—1602原名载贽,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龙湖叟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回族。出身航海世家。嘉靖三十一年(1552)考取举人,后曾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晚年曾出家,在黄安、麻城等地著书立说;并辗转到北京、南京等地讲学,被称为“说法教主”。万历三十年(1602)被人诬陷,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名系狱,自刎身死。李贽身陷囹圄,当局即明令将其著作尽行焚毁,现保存下来的主要著作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氏文集》等。还流传有他评点的一些小说、戏曲等。散文成就主要表现在议论文方面,如其主张破除对孔子的迷信,嘲讽盲目尊孔的假道学的文章,辛辣风趣,风格独特,类似杂文,具有强烈的批评精神和战斗性。其创作理论主要是“童心说”。“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童心说”虽是唯心主义文学观,但在当时条件下,无疑起了“反复古”、“反道学”的积极作用。同时,对明末文坛如汤显祖、袁宏道、冯梦龙等的反封建礼教、反复古运动的文学理论和创作,产生过巨大影响,也对清代王夫之、叶燮等的文学理论有过积极影响。他是明季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 李贽李贽1527—1602明代思想家,文学家。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号卓吾,又号笃吾、宏甫、温陵居士等,泉州晋江 (今福建泉州) 人。曾任河南辉县教谕、国子监博士、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后辞官不仕,晚年著书讲学,因激烈抨击程朱理学,屡遭迫害,自杀于狱中。他反对道学,自称“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称当时的道学先生为“鄙儒”、“俗儒”、“愚儒”、“腐儒”,驳斥他们“言不顾行,行不顾行”,“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然也。”他贬斥《六经》、《论语》、《孟子》等书,认为不能“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提出儒家经典不是“万世之至论”。在哲学思想上,他提出“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反对“理能生气”的说法。受王守红心学的影响,强调要以己心的是非为是非,否认有客观的是非标准。晚年又接受佛教禅学的影响,依然“心外无物”的观点,相信万物尽在自心的思想,认为世界万物“皆是吾妙明真心中一点物相”,“学者只宜于论物上识真空”,并归结到一切皆空。关于人性论,他认为“势利之心亦吾人禀赋之自然”,“人必有私”,“虽圣人不能无势力之心”,把自私自利说成是人类的本性,要求顺从人类本性的发展,以此反对理学家去人欲存天理的说教。在社会历史观上,他认为社会在一治一乱中不断发展,世无定时,千古常新,没有不变的事物。在文学方面,反对复古摹拟,主张创作必须抒发己见,认为《西厢记》、《水浒传》是“古产至交”。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等。 李贽李贽 (1527—1602),明代思想家。福建泉州晋江人,号卓吾,一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晚年寓居湖北麻城龙潭湖上的芝佛院,因又号龙湖叟。曾任南京刑部员外郎和云南姚安知府,最后忿然弃官,专事讲学和著书。主要著作有 《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 等。平生反对封建名教和儒学正统,非孔非圣,追求社会平等、男女平等和个性解放,因此遭到封建卫道者们的排斥,被目为 “异端之尤”,其著作被列为禁书,“尽行烧毁”,甚至在76岁时被加上 “取倡乱道、感世诬民” 的罪名,逮捕入狱而死。 李贽李贽(1527—1602),中国明朝末年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字宏甫,号卓吾,又号宏甫,又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人,曾应乡试为举人,学识渊博,做过20多年小官,51岁任云南姚安府知府,54岁辞官。晚年移居通州,76岁时遭封建朝廷迫害,被迫自杀于狱中。 李贽1527—1602回族,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福建省泉州人,明代著名思想家、文学评论家。其哲学思想受王守仁和禅学影响很大,然而却能标新立异,向封建思想挑战。主张重视功利,对封建传统教务和假道学进行了大胆的揭露和抨击,认为《论语》、《孟子》、《六经》等儒家经典绝非“万世之至论”,这种离经叛道行为,招致封建统治者的强烈反对,终被迫害致死。在文学上,主张创作须抒发己见,反对复古摹拟,提出“童心说”。在社会伦理道德方面强调社会平等说,反对圣人凡人之分,批评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曾评点《水浒传》,重视小说、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著作有《李氏藏书》、《续藏书》、《李氏焚书》、《续焚书》、《李氏文集》、《李氏丛书》十一种等。 李贽1527—1602明代思想家、文学评论家。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 回族。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龙湖叟等。其祖曾航海经商, 父系塾师。家境清贫。二十六岁中乡举, 曾任河南共城(今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职。五十四岁辞官退居湖北黄安,后移居麻城龙潭湖芝佛院,孑身著述讲学,最后辗转通州(今北京通县)友人马经伦家,不久因在著作中揭露湖北黄安大官僚耿定向的伪道学,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被捕入狱致死。反对“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 认为《六经》、《论语》、《孟子》等儒学经典,不过是“道学之口实,假人之渊薮”,绝非“万世之格言”、“至论”。在哲学上认为世间都是实在的, 宇宙以物质性的阴阳二气为基础, 经过无数变化,生出万事万物来,具有一些朴素唯物主义因素; 在社会伦理道德方面强调社会平等说,反对圣人凡人之分,智愚之别,批评男尊女卑的封建观念。在文学方面提出“童心说”,主张创作须抒发己见,反对复古摹拟。散文语言犀利。诗文短小精悍,不事格律雕饰。曾评点《水浒传》, 重视小说在文学上的地位。著作有《李氏藏书》、《续藏书》、《李氏焚书》、《续焚书》、《李氏文集》、《李氏丛书》十一种等。 李贽 李贽1527~1602明代思想家、文学家。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回族,泉州晋江(今属福建泉州)人。年少时起即与传统思想格格不入。曾官云南姚安知府。54岁辞官,先后在湖北黄安、麻城讲学著书。万历30年(1602)被诬陷入狱而死。著有《焚书》6卷、《续焚书》5卷、《藏书》68卷、《续藏书》27卷、《初潭集》30卷等。他是一位具有强烈叛逆精神的思想家,对孔孟之道和宋明理学持激烈批判态度,因此被统治者目为“异端”。在文学方面,提倡“童心说”,反对复古、模拟、虚假,主张文学创作要出于“童心”。他对小说、戏剧给予了高度重视,曾评点《水浒传》、《三国演义》、《琵琶记》等。所作散文思想深刻,战斗性强。《题孔子像于芝佛院》、《答耿司寇》等,或抨击孔门信徒的昏聩,或揭露伪道学家的虚伪,犀利辛辣,痛快淋漓,几如檄文投枪。其诗如《系中八绝》等,不事雕饰,不重格律,明白如话,表现了宁折不弯的性格。李贽的文学见解与实践,对公安派产生了很大影响。 李贽1527—1602明思想家、文学家。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是泰州学派继承者和发扬者。大胆以“异端” 自居,公开向 “正统” 派宣战。反对以“一理”、“太极”为万物本源。认为 “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焚书·夫妇论》)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继承并修正王守仁的“良知”说,主张“童心”说,视“童心”为“真心”。对封建传统教条和假道德学进行了大胆的揭露,终被统治者迫害而死。文学上反对复古模拟,曾评点《水浒传》,分析《拜月》、《西厢》等。著作有《李氏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温陵集》等。 李贽李贽 (1527—1602),中国明朝末年思想家、文学家、教育家。字宏甫,号卓吾,又号宏甫,又号温陵居士,福建泉州人,曾应乡试为举人,学识渊博,做过20多年小官,51岁任云南姚安府知府,54岁辞官。晚年移居通州,76岁时遭封建朝廷迫害,被迫自杀于狱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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