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专利的初步审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专利的初步审查专利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之后对该申请进行的形式审查。初步审查的内容包括: (1)审查专利申请案的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如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是否全面,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 审查专利申请案中必需的各种证件是否完备; (3) 审查申请人的身份; (4) 审查发明主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 审查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经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予以公布。但专利局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通知申请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 (1) 请求书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要求的; (2)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附图以及权利要求书不符合规定的; (3)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缺少摘要的; (4)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或者照片不符合规定的; (5)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提交委托书的; (6) 其他应当予以补正的事项。申请人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专利申请人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驳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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