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校勘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41 校勘也称校雠(音jiào chóu)。用同一部书籍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考订其文字篇章的异同,以改正错误,目的在于确定原文的真相,一般在整理古书时使用。为一书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列条写出校订异同得失情况的文字称为“校勘记”,通常在古籍重印时集中排印在文后。 校勘jiaokan同一书籍,用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或翻译书的原文相互核对,比勘其文字篇章的异同,以订正错误,称校勘。也叫“校雠”、“校订”。条列校勘异同得失情况的记录,称“校勘记”或“校记”。 校勘Jiao kan即把校勘工作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历史方法、原则进行系统的描述,并对其实践经验加以系统总结,以便为校正古籍的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的专门性学问。校,是校对;勘,则是订正错误。这里所说的校勘,是指广泛搜集各种版本,取证相关资料,对同一古籍的篇章文字、内容等进行对照比较,校正及判定其异同和是非,以求尽可能恢复古籍本来面目的一项学术性工作。校勘的一般方法即搜集、比较、分析资料并进行推理考证,作出结论。清代曾出现以机械对照版本异同为主的死校法和依据材料对古籍进行考证推理并校改谬误的活校法。史学家陈垣在《元典章校补释例》中概括出“校勘四例”,即对校法、他校法、本校法和理校法。对校法是用同书的祖本(又称母本、底本)和别本对校出各本异同而不审定是非的方法,也是校勘古书首先使用的方法;刘向校书多用此法。本校法是在无异本可供校勘或异本中无校勘根据可寻的情况下,通过对本书各方面内容的前后对证以校正谬误的一种方法,吴慎的《新唐书纠谬》主要用这种方法。他校法是用他书校本书的方法,其中的他书可以是与本书相关的前人之书、同时之书、后人之书等。理校法是在对校、本校、他校均无法有效地校勘古籍的情况下,依靠相关知识分析考证古籍文辞正误的校勘方法。校勘古籍除了要掌握科学的方法外,还应严格遵循校勘原则,不臆改妄改古籍,校勘之后还要写出精确简明的校勘记。古籍经过校勘,纠正了谬误,还其本来面目,比较易于阅读和理解;在此基础上,校勘过的古籍也就成了可供一般研究者利用的可靠材料;此外,古籍校勘工作对古代文学遗产的扬弃也是不可缺少的基础。 校勘用同一部书的不同版本或有关资料加以比较,考定文字的异同,更正因抄写或翻刻而产生的错误。原称 “校雠”,始见于汉代刘向的 《别录》:“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冤家相对,为雠”到六朝时,已有“校勘”的说法,如南朝宋沈约《上言宜校勘谱籍》:“宜选史传学士谙究流品者为左民郎、左民尚书,专供校勘。”校勘的方法主要有:(1)对校法。即用同一本书的不同版本互相比较考定。这是最基本的校勘方法。(2)他较法。即用与本书有关的其他占书进行校正,包括本书所引用的书,引用本书的书,内容相近的同类书。(3)本校法。即以本书的前后文字互相比较,改定讹误。(4)理校法。即根据一定的理由来推测校定。校勘工作一般都是综合运用几种方法,多方考证。校勘的目的在确定原文的真面目。 校勘见“图书馆学”中的“校勘”。 校勘又称“校雠”、“校订”。狭义指同一部书,用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或翻译的原文相互核对,比勘其文字篇章的异同,以订正错误;广义指古书的辨伪、辑佚及书目的整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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