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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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格式科举考试用语。指政府规定考生在答卷时必须遵循的统一标准。如文章的字数,每页的行数、字数,虚字的用法,对庙讳、御名、圣讳的避讳等。明清考试采用的八股文,更规定格式以破题、承题、起讲等十部分组成,且起股至末股四部分必须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清初,殿试策格式规定,起用“臣对,臣闻”字样,策末以“臣草茅新进,罔识忌讳,干冒宸严,不胜战栗陨越之至,臣谨对”作结。至嘉庆八年(1803),因宗室科目确定,政府规定将“草茅新进”四字改为“末学新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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