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桓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37 桓谭东汉哲学家、经学家。遍习五经,兼采百说,辨析疑异,非毁俗儒。对公孙龙很有研究,一说《公孙龙子·迹府篇》的前半段就是出自于桓谭之手。著《新论》,“论世间事,辨昭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惜《新论》残失,无法进一步了解其逻辑思想。 077 桓谭东汉思想家。遍习五经、博学多才,喜抨击俗儒。因反对谶纬,几遭处斩。政治伦理上主张儒家王道,“夫王道之治,先除人害,而适其衣食,然后教以礼仪,而威以刑诛,使知好恶去就”(《新论·王霸》),提倡修德,善政,省职慎行。提出“以烛火喻形神”论,认为精神不能脱离人体而存在,如烛光无法离开烛体而存在一样。提出“人抱天地之体,怀纯粹之精,有生之最灵者也”(《正经》)。著作有《新论》,王充称之为“论世间事,辨昭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论衡·超奇》)。 桓谭公元前23?—公元56汉代琴师。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省濉溪县西北)人。其父为西汉成帝太乐令。桓谭博学多艺,精于琴,喜好新兴的音乐。东汉建武年间,他由大司空宋弘推荐,官拜议郎、给事中。据《后汉书·宋弘列传》记载,光武帝宫宴,常令桓谭弹琴,尤其喜欢听他弹奏的“郑声”。但宋弘听了不高兴,指责桓谭说:“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而令数进郑声,以乱雅颂,非忠正者也。”后来光武帝大会群臣,又让桓谭弹琴,桓谭见宋弘在座,举止失措,光武帝问其原因,宋弘上前说:“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今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桓谭著有 《新论》二十九篇,已佚。 桓谭著有《新论》二十九篇,已佚。现存清人严可均辑本。另有部分奏疏及赋。东汉王充很称道他的著作:“论世间事,辩照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论衡·超奇》)。参见“哲学”中的“桓谭”。 桓谭约前20—56东汉哲学家、经学家。沛国相(今安徽淮北市)人。通音律、天文,习五经,明其大义。汉成帝时为仕郎,王莽时为掌乐大夫,东汉光武帝时征为待诏,因反对谶纬而遭贬。主张以儒家王道为理国之本,强调足民衣食,教民礼仪。提出烛火之喻,论述神不离形;反对神仙长生之论,认为人之生死如自然变迁,四时更替。其形神论为后世范缜《神灭论》之先导。著作有《新论》,已散佚,后人辑出佚文。参见“文学”中的“桓谭”。 桓谭前?——56字君山。东汉沛国相(今安徽濉溪县西北)人。“以父任为郎,因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扬雄辩析疑异。”(《后汉书·桓谭传》)历任太中大夫、议郎给事中。因喜“非毁俗儒”,屡次上疏切谏时政,“极言谶之非经”,坚决反对谶纬之学,被光武帝视之为“非圣无法”,几被处斩。出为六安郡丞,上任途中病卒。著有《新论》29篇,早佚。今存《新论·形神》1篇,收入《弘明集》;有清人辑本。他“以烛火喻形神”,认为精神不能脱离形体而存在,正象烛光不能离开烛体而存在一样,对后来的无神论思想的发展有一定影响。王充在《论衡·超奇》中给予很高的评价。 桓谭前23~后56字君山。东汉沛国相(今淮北市)人。年少博学多通,遍习五经。常与刘歆、杨雄等著名经学家辩析疑义。擅长音乐,喜弹琴。王莽时任掌乐大夫。汉光武帝即位,谭受大司空宋弘举荐,拜议郎给事中。因反对谶讳神学,极言“谶之非经”,被光武帝目为“非圣无法”,几遭处斩。后免死罪,出任六安郡丞,途中病死。时年70余岁。所著《新论》早佚,清人严可均《全汉文》存少数篇目。其哲学思想对后世无神论思想发展较有影响。卒后,相有冢。1987年淮北市在相山下修建“桓谭纪念亭”,置“桓谭纪念碑”。 桓谭前24—公元56字君山,沛国相(濉溪县西北)人。东汉哲学家、经学家。其父是一位音乐家,受父影响,桓谭从小“好音律,善鼓琴”。通五经,精天文,能文章。桓谭还同刘歆、扬雄、王莽等交谊甚厚,切磋学问。他在学术上崇古文经学,而非议今文经学。王莽称帝时,任讲乐祭酒,官秩上卿。光武帝时,桓谭献治国大计,由于政见不合,未被采纳。光武帝迷信谶纬,欲以谶书决疑,谭极言谶之非,被光武帝视为“非圣无法”,被贬黜出京,险遭斩首,旋卒于途上。曾“以烛火喻形神”,把烛干比作人的形体,把烛火比作人的精神,断言精神不能离开人的形体而独立存在,正如烛光之不能脱离烛干而存在一样。对后世无神论思想的发展有影响。著有《新论》二十九篇,早佚。清孙冯翼辑有《桓子新论》一书。 桓谭约前23—公元56东汉初哲学家、经学家。字君山,沛国相 (今安徽淮北市) 人。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皆诂训大义,不为章句。”他善于思考,喜非毁俗儒。历官掌乐大夫、太中大夫、议郎给事中等。光武帝时,因反对谶纬神学,几乎被杀,被贬为六安君丞,卒于道。他反对西汉之际盛行的谶纬神学,认为“谶出《河图》、《洛书》,但有朕兆而不可知,后人妄复加增依托,称是孔丘,误之甚。”多次向光武帝上书,指斥谶是“奇怪虚诞之事”,非“仁义正道”,只能“欺惑贪邪,诖误人主”,“灾异”是自然界常有的现象,与人事无关; 国家兴废,与信神祭鬼无关。哲学上,他以烛火为喻解释形神关系,认为“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 (燃) 烛矣。”“烛无,火亦不能独行于虚空。”肯定精神不能脱离形体而存在,正如烛光不能离开烛体一样,这一观点为以后范缜《神灭论》的先导。著作《新论》,已佚,其文散见于其他各著作中,有辑本。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