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官署名。元代置。掌总檀州、景州一代冶铁政令。《元史·百官志一》:“檀景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秩正四品。提举1员,正四品;同提举1员,正五品;副提举1员,从六品。掌各冶采金炼铁,榷货以资国用。国初,中统始置景州提举司,管领景州、滦阳、新匠三冶。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又置檀州提举司,管领双峰、暗峪、大峪、五峰等冶。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檀州、景州三提举司,并置檀州等处采金铁冶都提举司,而滦阳、双峰等冶悉隶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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