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永寿县团练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永寿县团练yonɡshouxiɑn tuɑnliɑn清咸丰初年,始办团练。永寿县设总团,村设分团。初为汉族地方豪绅自募自练的地方武装,后被清廷用于镇压起义军。永寿县青壮年农民都被编为团丁,10人为1队,50人为1团。清光绪后与基层政权保甲组织合而为一。规定5家为伍,设伍长;10家为甲,设甲长;50家为保,设保长;500家为总保,设总长。武器有大刀、长矛等。农闲操练,一村有事,鸣锣击鼓为号,邻村团丁闻警救援。组建之初团练订立10禁,即禁不孝、禁结拜、禁凌辱妇幼、禁窝流娼、禁制私钱、禁赌博、禁盗窃、禁讹索、禁诈骗、禁凶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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