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国学位制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法国学位制度Faguo xuewei zhidu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法国先后在大学各专业建立了分3个阶段组织教学并授予相应学位或文凭的制度,于70年代中期正式全面实行。在高等教育的第1阶段,经过两年学习并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获得“大学普通文凭”,“大学普通文凭”分为10种专业方向。第1阶段淘汰率很高,只有40—50%的学生得以进入第2阶段,完成第2阶段第1年学习任务(大学第3年)的学生可以获得学士学位,完成第2阶段第2年(大学第4年)的学生可获硕士学位。得到学士学位后可以立即就业,也可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这两个阶段实际上相当于其它国家的本科教育。第2阶段在淘汰30—40%以后,一部分人继续攻读第3阶段。第3阶段分普通(1年制)和高级(3年制)两种程度,每种程度又分以深造为目标的基础研究和以就业为目标的应用研究两个方向,根据不同的方向和程度分别授予4种文凭:❶深入学习文凭。目标是为深入进行科学研究作准备,学制1年,经平日检查、学年考试、实习、小论文答辩,授予文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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