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法的起源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法的起源法在人类历史上最初产生。法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随着原始公社制的解体和奴隶社会的形成,在意志和利益根本对立的奴隶主和奴隶之间,无法再适用原来体现全氏族意志和利益的氏族习惯了。奴隶主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根据本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许多新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人们共同遵守。这种新的行为规则就是法。可见,法的产生是适应经济发展和阶级斗争的需要,具有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它经历了一个由氏族习惯到不成文的习惯法,以后又由习惯法到成文法的长期演变和发展过程。法 又称“法律”(就广义而言)。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经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目的在于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为阶级社会所特有。“法”在中西语源上虽都兼有“公平”、“正义”的含义,但在阶级社会里,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公平、正义观,法所体现的只能是统治阶级的公平、正义观。 法的起源法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的形成过程。法是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原始社会没有法,调整人们的行为规则,是在长期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氏族全体成员共同意志的习惯以及与此相关联的道德、宗教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奴隶制社会逐渐取代了原始公社制社会。在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需要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迫使被统治的奴隶阶级服从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这种特殊的行为规则便是法。法的产生和形成过程是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和阶级统治的需要,由简单到复杂,由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逐步发展和完备起来的。据历史文献记载,约在公元前21世纪,在西亚的两河流域地区已出现了成文法,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的《穆汉拉比法典》是至今完整保存下来的最早的法典。一般认为,在中国,公元前21至前16世纪,夏朝便产生了法; 至春秋战国时代,已正式公布成文法规,如郑国的《刑书》、《竹书》,魏国的《法经》等。 法的起源原始公社没有法,根据近代考古发掘以及各种文献资料的分析证明,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阶段,即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公社制度下,实行的是以血缘为基础的氏族组织的集体生产,共同消费和平均分配,人与人的关系是平等的,没有剥削,没有阶级压迫,因而没有作为政治权力机构的国家,也没有法。原始公社时期,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形成的习惯以及与此相关联的道德、宗教等行为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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