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洗冤集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85 洗冤集录宋法医学名著,通称《洗冤录》。宋慈著,宋淳佑七年(1247)成书,2卷。本书内容分为条令、检复总论、疑难杂说、初检、验骨、自缢、打勒死、假自缢、溺死、他物手足伤死、服毒、针灸死、验罪囚死、受杖死、跌死、车轮拶死、雷震死、虎咬死、男子作过死、救死方、验状说等53目,对于检验死、伤征象,推定死、伤原因,以及检验手续和方法论述较详,其中虽对血迹、精斑、毛发、毒物等化验认识不足,间亦有不科学之处,但大多论述合乎科学原理,与现代法医学相吻合。此书自南宋始,被历代奉为刑事检验准则,验官、仵作人手一册。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曾被译成荷、英、法、德、日等多种文字,影响极大。 133 洗冤集录法医学著作。宋代宋慈著。刊于1247年。原书10卷,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还有不少注释本和增补本。本书就是以元刻《宋提刑洗冤集录》为主,参照“仿元本”和王与《无冤录》中引《洗冤录》的内容加以校勘的。本书内容包括四方面: 一为检验总论,验先及保辜总论,其中有验伤、辨伤、验尸、辨尸、验骨、辨血等;二为各种殴杀、缢溺的检验和辨识;三为疑难杂说,尸伤杂说,其中有关中毒、服毒的检验;四为急救和治疗中毒、服毒等。由于该书内容丰富,说理简明,分析透彻,切合实用,因而数百年来,皆奉为听讼决狱的圭臬,后世流传的法医著作,多以此书为蓝本。本书不仅是我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而且也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专书。该书先后被译成朝、日、英、德、俄、荷兰等多种文字,流行于世界。 洗冤集录法医学名著。简称《洗冤录》,又称《宋提刑洗冤集录》。五卷。南宋宋慈撰。宋慈(1186—1249),字惠父。建阳(今福建建阳)童游里人。南宋著名法医学家,父宋巩,字宣卿,任广东通判。宋慈九岁(1195)受业于朱熹的高足、同邑吴稚门下,因此有机会与当时有名的学者交往,学业大有进步。二十岁入太学,受到太学主持著名理学家真德秀的器重。宋嘉定十年(1217)三十一岁,中进士乙科,任浙江鄞县尉,后未赴任。宋宝庆二年(1226)起,任江西信丰县主薄、福建长汀知县、邵武军通判、南剑州通判、提点广东刑狱、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等职。淳祐九年(1249),擢升直焕章阁,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同年春病逝。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为高级刑法官,对于决狱理刑,十分认真,有着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他针对当时一些没有实际经验的司法官吏常常造成冤、假、错案的情况,在湖南提点刑狱任上,采撷前人《内恕录》、《折狱龟鉴》等书内容,参以本人实际经验,编辑了《洗冤集录》,用以指导狱事的检验。他自称著此书的目的是“洗冤泽物”(《洗冤集录自序》)。 洗冤集录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详“宋慈”。 洗冤集录见 《洗冤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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