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海洋法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海洋法

国际法的一个分支。有关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峡、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海域的主权、海底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海上航行安全等问题的原则、制度和规范的总称。

海洋法Law of the Sea

300年来,一直沿用习惯法的原则。根据这些原则,沿海国家将沿岸的狭窄水域称为领海,其余的水域为公海。人们在公海上有航行、捕鱼、贸易、旅游、科研、战争的自由。联合国1982年4月30日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加拿大为签约国之一。加拿大的海岸长度居世界第二,与海洋有广泛的利益关系,因而新的海洋法对其至关重要。近年来,加拿大十分重视渔业、矿产资源、海洋环境、国际水道的通行、对北极水域的控制等与海洋有关的问题。1956年~1977年,加拿大将领海权从3海里扩大到12海里,对200海里内的捕鱼和大陆架的矿产资源实行专属管辖权。加拿大接受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概念。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家对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的资源开发拥有开发权,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及海洋科学考察活动有管辖权。加拿大还支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和平利用国际海底的概念和将该类区域定为“人类共同财产”的说法。公约规定,对国际海底的控制与开发均由国际机构执行,但加拿大最关注的是对加拿大陆地镍矿业有不利影响的深海采矿。加拿大将包括西北水道在内的北极多岛海区视为内陆水域。1970年,加拿大通过《北极海污染防治条例》,宣布北极群岛周围100海里内为加拿大的污染控制区。1985年,美国“极地海”号破冰船穿过西北水道,加拿大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对北极多岛海域行使全面主权。

海洋法

关于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渔区、大陆架、海峡、区域群岛、公海等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调整各国在各种不同海域中从事航行、资源开发、科学研究并对海洋环境进行保护等方面的原则、规则、规章和制度的总称。海洋法是国际法中一个比较古老的部门。十七世纪以后相继出现的海洋自由论、海洋控制论、三海里界限的主张奠定了传统海洋法的基础。海洋法的主要渊源是习惯法规则与国际条约。早期以习惯法为主,后来条约法逐步增多,“二战”后签订的有关海洋法的双边与多边条约即达300余个。1958年、1960年和1973--1982年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所签订的一系列条约是现代海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缔结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有140多个国家签字,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我国也在该公约上签了字。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10: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