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洋法公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海洋法公约1982年4月30日在纽约举行的第3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11期会议通过。有1个序言和17部分,共320条,另有9个附件。正文内容包括:公约中的用语、领海与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与过境自由、海底区域、、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保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技术的发展与转让、争端的解决、一般规定、最后条款。9个附件包括: 高度回游鱼类;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探矿、勘探和开发的基本条件;企业部章程; 调解; 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 仲裁; 特别仲裁; 国际组织的参加。公约是世界范围内反对海洋霸权主义的产物,它确立了12海里领海制度、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200海里大陆架制度、国际海底属人类共同继承遗产原则等一系列重要的原则与制度。截至1984年底已有140多个国家签字。我国已加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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