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消防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消防局澳门的消防机构。其前身名为水车馆,共有5间,其中一间设在河边新街的陈乐巷口。水车馆备有木头水车等简陋设备,遇有火警,即由军警、更夫出动,带上木头水车救火。当年的水车馆,隶属于嘉思栏兵营。1883年,澳葡政府开设消防训练班,由工务局管理,由市政厅所辖的消防队也正式成立。1886年后,消防队转由工务局管理。当时消防队只有队员22人,火警发生时,则由市政厅的36名修路工人、72名清洁工人组成辅助队伍。1915年12月,澳门正式成立救火馆,即消防局。总部设在板樟堂街,分局设在河边新街。该局装备在当时华南各地的消防局中最完备。主要有4匹马、4架机动抽水机、2架人力抽水机、3辆器械车、1辆梯车、1辆水喉车和2辆煤炭车。1917年,购置了第一辆灭火汽车,即消防车。以后数年又陆续添置装备。1923年10月,连胜马路消防局建成启用,总局即从板樟堂街迁入连胜街一座两层高的西式建筑。此时,消防局已拥有4部消防车、3部水泵车、1部救伤车。消防车多用英国汽车改装而成,车身漆成鲜艳夺目的红色,车上装有自动抽水机,还有可以伸到三四层楼高的三节云梯,可供当年建筑物楼层不多的消防救火之用。1946年,消防局改名为市政消防局,又转回市政厅管辖。1976年,并入澳门保安部队,成为其属下一个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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