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代工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清代工部官署名。清朝六部之一。天聪五年 (1631) 设立。其主要职能,“掌全国造作及经费”,凡土木兴建、水利工程、各项器物制作等,皆由该部管理。长官为尚书,满、汉各1人,左、右侍郎副之,满、汉各1人。其所属部门有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制造库、节慎库、料估所及管理行政的清档房、汉档房、黄档房、司务厅、督催所、当月处、饭银处等,分掌本部各项事务。部实权操于满洲尚书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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