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偿顺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清偿顺序民事执行中,被执行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数申请人的债权时,向多数申请人清偿的先后顺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是:1.工资、生活费;2.国家税收;3.国家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贷款;4.其他债务。如被执行财产的数额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则根据该顺序债权总额与被执行财产金额的比例予以清偿。因被执行财产依法清偿完毕而未能得到清偿的债权,司法不再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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